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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从拿到批地文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不超30个工作日
来源:济南日报      发布日期 : 2018-08-16

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“拿地即开工”审批模式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。工业项目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,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、30个工作日,大幅度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。

工业项目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

意见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,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,也可参照该实施意见办理。

根据意见,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工业项目(含仓储类项目)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。但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,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、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、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,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除外。

“拿地即开工”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,并由项目投资人作出相应承诺。“拿地即开工”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方式,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。工业项目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(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、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后)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,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、30个工作日(依法公示、评审、听证、招投标、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)。

济南将进一步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服务流程,整合归并为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施工许可两个主要阶段。同时,根据项目类型、投资类别、规模大小,分类细化审批服务流程,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服务事项,对工业项目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类审批和监管。

取消设计方案咨询直接“联合审查”

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,“拿地即开工”审批模式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咨询,可直接进入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并实行联合审查,同步办理用地预审意见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。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(单位)将以“一张蓝图”为支撑,推行数字化审图,并按照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要求进行审查,出具审查意见(工业项目10个工作日内,其他工程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内),逾期未提出意见的,视为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