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不尽的传统村落散落在岭南大地,成为一道道迷人的南粤风景线。但近年来,有的传统古村落遭到人为拆除,甚至消失在地图上。
为了保护岭南古村落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延续性,昨日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公开征求〈广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〉意见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根据《办法》,传统村落中,严禁拆除、迁移保护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保护性建(构)筑物,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、实施房地产开发。
《办法》所称传统村落,是指尚未被评为历史文化名村,而村落形成较早,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,传统风貌和格局比较完整,具有较高历史、文化、科学、艺术、经济、社会价值,经省人民政府认定予以保护的村落。原则上为村落户数不少于30户、相对独立的自然村。
据记者了解,截至去年3月,广东省共有186个省级传统村落,其中160个为中国传统村落。此外,广东省还有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,其中22个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。《办法》要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遵循保护优先、规划先行、有序修复、合理利用、活态传承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