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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长制不是挂名制,是责任田
来源:中华建设网      发布日期 : 2018-07-18

17日上午,水利部召开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。会议指出,截至目前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共明确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,其中省级河长402人,59位省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。29个省份还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,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,打通了河长制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2016年11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前,在全国范围全面建立河长制。“截止到今年6月底,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,提前半年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。”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说。

鄂竟平指出,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下一步要从“有名”到“有实”转变。所谓“有实”就是要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。“现在看来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,并且有些问题很突出,这是长期积累形成的。下一步重点是要盯住‘盆’里的水。怎么盯?主要盯住‘四乱’:乱占、乱建、乱堆、乱采,继续开展相关整治工作。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、管好河流湖泊中的水体,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。”鄂竟平说。

同时,水利部将继续建立完善河湖档案,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要通过深入调查,摸清河湖现状,找准主要问题,建立“一河一档”“一湖一档”;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针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,水利部已于近日集中部署并开展全国河湖“清四乱”等专项整治行动;开展河湖系统治理,水利部将督促各地管好盛水的“盆”、保护“盆”里的水为核心,组织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工作;夯实河长责任,水利部将通过加强河长制明察暗访,建立通报约谈机制,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,防止河长不作为、慢作为现象,指导各级河长认真履职;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,明确管护主体,完善管护机构,确保河长制落实地生根。

如何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?鄂竟平强调,应该抓好“两个明确”“三个机制”。所谓“两个明确”,一个是事,一个是人。首先,要明确河湖管理、治理和保护到底要干哪些事、每件事要干到什么样子?也就是要有标准,要非常具体,要细化。第二,要明确人。也就是河湖治理和保护需要做的这些事由哪些人去做,大家都应该负什么责任,要把它明确下来。这‘两个明确’是基础性的,也是关键。

何为“三个机制”?鄂竟平指出,一是责任机制。要真正地做到奖罚分明,确保河长制不是挂名制,是责任田。能把每条河流的治理保护责任压到各级河长身上,责任机制是很重要的。二是督察机制。要建立以务实管用为目标、以暗查为主要手段,形成全覆盖的督察体系。以确保能查到真实问题,能够保证奖罚分明,能够有震慑作用。三是公众参与机制。河长制要长期推行下去,公众参与是十分必要的。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,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到江河湖泊的治理和保护中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