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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:6月底全面建立湖长制体系
来源:南方日报      发布日期 : 2018-07-02

“全市84条(个)主要河湖‘一河一策’实施方案已经全部完成编制和印发,全面推行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也正在征求意见,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建立湖长制体系。”近日,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
对于惠州来说,水系发达既是这座山水城市的宝贵资源,同时也意味着保护治理的压力颇大。自去年以来,惠州加大河长制的实施力度,在短时间内即实现了各级河长巡河基本全覆盖、常态化。

随着水治理的扩围和升级,其范围也不仅限于河流,同时湖泊水库也纳入其中——在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基础上,该市的湖长制体系也正在快速建立。

全市84条(个)主要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已印发

“每条河流的特征、污染成因等各不相同,因此必须采取‘一河一策’的方式治理。”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
在这一理念下,如今惠州市85条(个)主要河湖的“一河一策”方案,除东江由省里组织编制外,其余84条(个)主要河湖的“一河一策”实施方案已全部在今年4月底完成编制并印发,比省厅要求的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早了两个月的时间,让河湖治理从此有了抓手。

早在去年7月25日,惠州就编制实施了《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》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组织体系、工作职责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等内容;全市7个县(区)、76个镇(街道)也都按照省、市的工作部署,全部出台了本级工作方案。

随后,惠州对辖区内河湖分级、分段设置河长,构建了完善的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河长体系,全市290条河流、493个湖库设立河长共1514名(其中市级河长9名、县级河长83名、镇级河长461名、村级河长961名),实现了“一河一长”。今年4月初,惠州市还将河长体系进一步延伸到村小组。

“每条河都配备河长后,制度保障非常关键,因此我们出台了系列配套制度。”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说。

记者了解到,惠州市、县两级均制定了河长会议、河长巡查、工作督察、信息共享、信息报送、考核问责办法和激励以及工作验收7项配套制度,各镇(街道)也制定了河长会议、河长巡查、工作督察3项配套制度。惠城区还编印了《惠城区河长工作手册》,并出台了举报投诉受理制度,进一步完善了推行河长制有关制度。

接下来,惠州除了河长,湖库也将有专门的“长”。

记者获悉,今年4月23日,惠州市河长办已将所起草的《惠州市全面推行湖(库)长制工作方案》发往各县(区)和市直各部门征求意见。

“同时,我们参照省的方案,对惠州的湖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,形成了《惠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已发往有关县区征求相关意见。”惠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接下来,惠州将继续推进湖长制工作,尽早出台该方案,确保按省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体系。

今年来巡河超1.2万次,发现问题3000多宗

巡河,是河长的职责。

据统计,2018年以来,惠州市、县(区)两级河长巡河共95人次,发现问题494宗,发出整改通知323份,已落实整改360宗;乡镇(街道)级河长巡河2136人次,发现问题1155宗,已落实整改811宗;村级河长巡河9781人次,发现问题1584宗。

“通过河长履职,河长办及时将问题交办和督办,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和配合,使得我们的河湖面貎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。”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。

为了进一步激发河长的职能,该市还通过与各级河长签订责任书的方式,进一步压实责任。

今年5月1日,惠州市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,在会上与各市级河长、县(区)总河长及东江各县(区)段河长层层签订责任书。

惠州市委要求,上级与下级河长、干流与支流河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,明确各流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标准,并以此为依据,狠抓任务落实、实行追责问责。

从市级开始,截至5月底,惠州已完成市、县(区)级河长责任书签订共401份,镇对村级河长的责任书也在抓紧签订当中。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,压实河长责任,将上级河长对河道保护目标的责任逐级分解到下级河长及支流河长,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。”惠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。